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二○○七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本科专业(专科起点,与多所著名高校合作开设专业和课程):
金融学、经济学(经济分析方向)、法学(含行政执法方向)、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广告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系统方向、机械制造过程自动化方向、机电系统智能控制方向)、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道路桥梁方向)、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
专科专业:
金融(货币银行方向、金融与财务方向、证券投资方向、国际金融方向、合作金融方向、保险方向)、法学、现代文员、护理学、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行政管理、教育管理。
课程开放专科专业:
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广告(营销传播方向、设计与制作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编辑方向、网络管理方向、网页设计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建筑施工与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与管理(原市政公用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园艺、药学、电子商务、物业管理、物流管理、旅游(旅游管理方向、酒店管理方向)、数控技术(含机电方向)。
二、招生对象
1.本科(专科起点,下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
2.专科: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以上学历者。
3.课程开放专科专业:正式注册学生入学资格同专科专业。同时接受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者注册单科课程学习。
4.护理学、药学专业只招收在职、在岗并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者入学。
三、报名与入学水平测试
凡符合入学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与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B5纸反、正面上)、第一学期学费(含课程费、注册费、教材费等)、同版一寸黑白正面免冠照片5张。
报名者办理报名手续后必须参加由省电大统一组织的入学水平测试。
四、教学计划与实施
试点专业的教学计划由中央电大按照国家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统一制定。其中主干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和统一评分标准;本科专业必修的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等基础课程的考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
开放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学生入学后,根据报读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学习,所学课程最终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除部分有特殊规定课程外),成绩合格者即获得相应学分,课程成绩及获得的学分在学籍注册后8年内有效。各专业实行滚动播课,课程开设学期无补考,不及格课程可随以后各年级学员考试。入学前已学过的现修专业的有关课程,凡符合中央电大免修免考规定要求的,可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五、毕业及颁证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两年制本科、专科专业最短学习年限为两年半。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课程开放专科专业,所修课程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单科课程结业证书;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并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以上学历的学生,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唯一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
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学生达到授予学位的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可获得合作办学院校授予的学位证书。
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授予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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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本科) |
毕业证颁发院校 |
学位授予院校 |
| 金融学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 法学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 |
| 英语(教育方向)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 北京语言大学 |
| 英语(商务方向)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 会计学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 北京工商大学 |
| 经济学(经济分析方向)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 汉语言文学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 武汉大学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 东北师范大学 |
| 水利水电工程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
| 教育管理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 东北师范大学 |
| 卫生事业管理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北京大学 | 北京大学 |
| 小学教育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上海师范大学 | 上海师范大学 |
| 行政管理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 武汉大学 |
| 广告学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 中国传媒大学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 北京交通大学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 北京交通大学 |
| 土木工程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 北京交通大学 |
| 工商管理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 东北财经大学 |
| 物流管理 |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 待定 |
六、学费及注册费
开放教育实行学分制,各专业均按学分收取学费。经山东省物价局核准,本、专科一次性注册费150元,本科理科各专业每学分学费65元,本科文科各专业每学分60元;专科理科各专业每学分学费50元,专科文科各专业每学分45元。考试费每生每科次20元。
七、免修免考
1、免修免考的基本原则是:作为替代学分的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要求,学分按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学分记录。统设必修课程(具有下述课程单科结业证书)免修免考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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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型 |
替代课程比例 |
替代方式 |
| 电大课程(注册生) | 100% | 免修免考 |
| 国家自学考试课程 | 40% | 免修免考 |
| 合作高校课程 | 100% | 免修免考 |
| 其它高校课程 | 50% | 免修不免考 |
2、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并参加电大高等专科第二专业学习者,其原来所学的某门课程(6年内有效)达到现行教学计划对该课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3、已获得以下证书者所学相关课程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1)参加广播电视大学考试(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籍)取得单科结业证书(8年内有效);
(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某门课程的单科结业证书(6年内有效);
(3)获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者(6年内有效),可以免修免考公共英语课程,其成绩按相应英语课程学分记录。
(4)对于公共基础课程(15年内有效),允许已获得相应科类专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者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
(5)参加全国网络教育统考合格的课程,申请免修免考按“电大教[2006]90号”文件执行;
(6)本科金融学、法学、会计学、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等专业的学生在专科阶段已修完英语(1)(2)课程的,在本科阶段学习中可将英语(3)(4)或大学英语三(1)(2)作为必修课来替代英语(1)(2),并获得相应学分;
(7)低层次阶段所学课程不能替代高层次阶段课程;课程开放专业暂不实行学分替换和免修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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