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6年开放教育试点招生工作
一、开设专业、规模和单位
㈠ 开设专业
1、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方向、网络方向),工商管理,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法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道路桥梁方向),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金融学,会计学,小学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系统方向),经济学(经济分析方向),共13个专业。
2、专科专业:计算机应用(信息管理方向、网络方向),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法学,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现代文员,行政管理。课程开放:广告,电子商务,物业管理,建筑施工与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物流管理,汉语言文学,数控技术,共14个专业。
㈡ 试点规模、小范围试点及专项试点我校2006年招生的总规模为5070人,其中本科2620人,专科2450人。经中央电大批准,我校2006年享有的试点招生政策有:本、专科招生规模自控试点;随时接受学生注册入学和进行课程注册学习专项试点;数控技术专业小范围试点等三项政策。根据中央电大的规定,全国电大2006年春季仍暂停开展专本续读试点。 2006年“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招生方案另行通知。
㈢ 关于试点单位经教学点清理并经中央电大确认为教学点的36个单位继续试点招生。
二、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
㈠ 以中央电大教学点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要求为依据,在办学过程中,凡有违规行为或不能履行相应职责、专业办学条件较差、教学质量出现问题的单位,予以减少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等相应处理。
㈡ 招生专业和计划的分配向完成招生计划好的单位倾斜、向分校和二级学院倾斜、向规范完成招生、教务、考试、科研各项工作的单位倾斜。
三、关于招生宣传为了统一宣传口径
规范宣传内容,各试点单位必须统一张贴中央电大2006年春季招生宣传海报,由招生(系统建设)办公室统一印制招生简章,刊登招生广告。各分校、工作站按照招生规模承担宣传费用。各分校、工作站原则上不得自行印制宣传品。确有需要时,应当按照《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刊登、印刷开放教育招生广告(简章)暂行规定》的要求,履行审核程序,经同意后再行印制。未经同意擅自宣传的,要停止招生。招生宣传的内容要应实事求是,不得以虚假承诺误导学生,重要问题要加以明示,如“全国网络教育部分基础课统考”、“入学测试”、“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等,不能使用“免试入学”等宣传用语。部分试点专业,中央电大和合作高校的合作协议已到期或相关合作内容有变化,务请按照2006年招生宣传材料进行招生宣传。
四、关于入学资格初审
㈠ 学生入学要签署承诺书,保证本人学历证书的真实、有效,承诺本人承担因学历证书不符合规定的入学学历要求或在学历证书上弄虚作假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后果,否则不接受学生报名。
㈡ 分校、工作站在接受学生报名的同时,按照规定的入学资格和条件,对学生的学历证书进行初审。合格者,由具有初审资格的审核人在招生报名登记表相应栏目中签名加盖分校、工作站“入学资格审核专用章”,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要合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可缩印),如确因篇幅过大,可以分别印至一张A4纸正反两面,同时也要加盖“入学资格审核专用章”。
㈢ 严格执行入学资格审核制度。凡在入学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书者,一律不得入学。电大应届毕业生需持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毕业生成绩单,加盖市校教务处公章,方可入学。
㈣ 必须坚决杜绝在入学资格上弄虚作假。分校、工作站要加强对入学资格初审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作为初审工作的责任人签署责任书。
五、关于入学水平测试
㈠ 认真组织入学水平测试,本着择优注册,招生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测试内容侧重于基础知识,专科学生的测试相当于高中毕业水平,本科学生测试相当于专科毕业水平。
1、本科各专业的测试内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数字电子电路基础、电大英语、程序设计语言、高等数学; 土木工程专业:高等数学、建筑力学、专业基础知识;金融学专业:政治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现代金融业务、基础会计学、大学语文;法学专业:法理与宪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大学语文;会计学专业: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大学语文;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经营管理、组织行为学、大学语文;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外文学、文学概论、基础写作、汉语;英语专业:英语语言基础知识以及综合应用能力考察、大学语文;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校管理、教育行政管理、教育研究方向、大学语文;小学教育专业:人文社会科学基础、阅读与写作、大学语文;行政管理学专业: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大学语文。机械自动化专业:高等数学、机械制造基础、电工电子基础经济学:基础会计、西方经济学、统计学原理
2、专科各专业的测试内容为:会计、金融、工商管理、电子商务、网站编程、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物业管理、物流管理专业:数学、英语;数控专业、建筑施工、计算机应用专业:数学、英语、物理; 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法律、现代文员、英语、行政管理、广告专业:语文、英语。
六、关于入学资格复审和终审
㈠ 学校对经初审和测试合格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各分校、工作站应持有关材料参加复审。
㈡ 入学资格复审与新生注册同步进行,新生花名册直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并打印一式三份(A4纸)用以复审。具体安排由教务处通知。
㈢ 电大应届毕业生需持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毕业生成绩单,加盖市校教务处公章。课程开放专业学生只打印新生花名册参加复审,毕业前统一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㈣ 已经具备本科毕业资格的“专本续接”试点学生和已经具备专科毕业资格的课程开放学生也要随本次进行入学资格复审。上述学生的复审资料要与其他类别学生区分,单独制表和单独排列。
㈤ 中央电大终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和说明
㈠ 必须高度重视开放教育试点的招生工作,认真贯彻有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必须杜绝各类擅自设点、跨地域招生、违规宣传、联合办学、擅自增加专业等违规招生现象。
㈡ 做好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保证生源的基本质量,不得接受持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及不符合相关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者注册入学。同时按照中央电大有关规定和天津电大具体要求,落实好入学水平测试、入学教育以及补修课程教学等各相关环节工作。
㈢ 严格按照《2006年开放教育招生工作进度安排》(详见附件2)完成招生工作的各项任务。
㈣ 要确保招生计划的落实。凡不能完成计划的,要削减下次招生计划。及时运用网上招生管理系统反馈招生情况,每3天更新一次数据。
㈤ 入学资格初审责任书、测试成绩单、测试情况统计表等表格均可从网上下载,不再印发,纸型为A4复印纸。
㈥ 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和操作办法要严格执行《开放教育招生管理工作规定》和《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流程与规范》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㈦ 各站校要结合本区县的实际,利用网上报名、电话报名等远程咨询和报名手段。
附件1 2006年开放教育招生计划通知书 各分校、工作站:根据中央电大下达2006年开放教育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经学校领导研究,现将你校2006年招生计划通知如下,请严格按照计划组织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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